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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最强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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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千丝万缕(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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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压入大牢。司马光派黄建明指挥使亲自出马远赴光州、核对失踪儿童信息,等着破案。

    一但查有实际,那几个丐帮长老就是死罪,其他的主要骨干么,铁定充军发配给狄青,让狄青带上前线去阻挡侬智高的箭只。这就是通行做法。

    至于马金偲他们罪名倒是不重,就是聚众斗殴。然而司马同情乞丐可不同情马金偲这些地痞,也判了他们充军三百里,一年后方可回乡。是的老司马说了,没证据表明马金偲他们在救人,他们是去闹事打架的。

    马金偲等人哭瞎了,无法说明他们怎么获知“绑架孩子”的事。因为有些渠道有些规矩见不得光。知道这个事已经有一阵子,如果现在说了出来,在司马手里就是“知情不报”,几乎和丐帮长老们同罪。

    不过好在王安石够猥琐,老王当然不喜欢那些地痞,但听老廖说他们最近不怎么闹事了,且这个事件中搭救了一个孩子,揭露了丐帮的阴险面目,王安石就认为马金偲等人有功。

    于是都不用王雱去找老爸进谗言,王安石就发通判令:否决皇佑五年知州司马光对马金偲等人判决。改判为:打架斗殴不检点,杖责二十。

    是的知州并不是通判的长官,一般是各自负责一块业务,知州负责主政,通判主要负责司法,特殊时候也可以否决知州决定。

    通判这个职位可设可不设,大宋很多地区都没有。但若一个地区出现通判时,就是个明显信号:知州干的不好,已经不被朝廷信任,却还没到解职调任程度。于是政治上,就会派出朝廷信任的人来通判。

    还有大宋制度里,省级行政区没有主政,由四个主要官员联合管辖,分别是帅司,漕司,仓司,以及提刑司。

    这四个“常委”也不是到处有,譬如提刑司和帅司这两个机构就看朝廷心情了,可设可不设。在非战区通常就不设帅司。有皇帝比较信任臣子的地区也不设提刑司,以便让其他人更加集权从而发展生产。

    漕司和仓司通常都会有,其中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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