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王家人对这个案件的误打误撞。
可惜陈建勇这混蛋来了个政治正确,如此就让王雱彻底懵逼了。
王雱知道大宋的有些官员不作为,却想不到严重到了这种地步。就因为他陈建勇左右为难、害怕背锅担负责任,于是不进行任何勘察。来个封锁现场走程序,等着舒州“专案组”来处理?
王雱太低估了这类老滑头的尿性了。
真等着走程序,州衙正式接手,司马光带着专案组来的时候,蒙汗药成分已经消失氧化。一但没有蒙汗药成分,黑店逻辑就不会轻易的在司马光手里成立。
加之那个时候,无数蒸笼里的包子已经变质发臭。发臭变质之后,就无法从色香味等方面判断是人肉,那只是一堆变质了的蛋白质,至少以这个时代的技术手段、无法在司法上认定是人肉。
也就是说,因不作为的官僚司法程序,没了人肉包子和蒙汗药,舒州就再也无法定论这个黑店案件了。唯独剩下了给整个舒州抹黑的四个尸体,两个民,两个差人。总有一番是错误的,怎么定论呢?
陷入交织后,王雱很担心会因“我王雱在现场”被司马光盯着不放,找到什么纰漏。那个时候,黑差人和人肉贩子的问题没法定性,倒有可能我大雱伪造案发现场的问题会司马圣人揪出来。
这就是诉棍的厉害之处,他们收拾坏蛋真的不给力,对搀扶老爷爷过马路的孩子致命一击倒是相当利索。在这个事件上,王雱很显然就是那个不容易甩脱的人了。
然而在大宋,或者说在体制和司法上,陈建勇的作为是正确的,这叫程序正义。遇到四条命的案子他当然要慎重,遇到所谓的扑朔迷离他当然可以不放错,等着专案组来。
这就是大宋的现状。
大宋文官免死,陈建勇只要不办错案,他就是放弃一百个抓杀人犯的机会也是没事。然而只要定论错一个案子,被司马圣人和包拯翻出来的话铁定就完蛋了。
这叫司法公正。
至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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