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范进的修、齐、治、平(中)(第3/7页)
都要送出去。其危害远比新法之前更坏,我大明如今一样有旧党。如果不快一点,只怕他们也会如前朝奸佞一般,为了新旧之争,坏了国家大事。”
“世伯,小侄认为前朝新法之败非败于旧党,乃败于自身。王荆公新法,本就是只重法,而不重人。结果看上去很好的法度,到下面就是害民的恶政,乃至为了新法而新法的事更是层出不穷。比如青苗法,本心确实是好的,小侄在上元也搞青苗贷。但是这等事的前提一定是自愿,结果当时的官吏强迫百姓借贷,把青苗法当成盘剥百姓乃至自己中饱的利器,这简直岂有此理!免役钱也是一样,交过了钱还要服役,谁能欢喜?日久天长,新法成了众矢之的,本就摇摇欲坠,旧党做的不过是在上面推了一把,就大功告成。如果新党自己不出问题,旧党想要掀翻新法,也没那么容易。”
张居正沉吟片刻,“那假若以你为新党,彼时如何行事?”
“行法先治人!先选拔绝对可靠的官员,以一两州为示范,在那里推行新法,他处不变。将新旧比较给皇帝看明白,也让自己看清楚。新法究竟有何不足,可以及时改进,旧法有何可参考处,也不能放弃。船下好调头,有问题查漏补缺也很容易。只要新法确实是善政,民众自有选择,到时推行新法,就是顺理成章。而在试点之时,再另外栽培一批官员,保证他们一可靠二可用,等到新法推行,再把他们派下去,以此类推循序渐进。这样推行新法的速度会很慢,也许几十年都不能遍布全国,但是会很稳。要告诉官员,让他们去行新法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多交钱粮不如百姓安居,以民心为考量基准。监临官要视察民间,如果有民变自然革职,如果民众切齿,称其为酷吏,也一样要罢黜。”
“慢!新法有利国家,有时难免不能照顾黎民。”
“那也要让百姓觉得自己被照顾了。有些命令不一定非要执行,如果要执行不可,也要让百姓知道,他们的父母官是豁出去命去为他们争,但是没有争过。并且尽量为百姓争取了宽免,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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