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千钧一发之际挡住骨刃,叶涵对马宏伟的速度有了新的认识。
他刚刚也看到了骨刃,但只是看到,身体的反应却没那么快,根本来不及拦截骨刃。
可马宏伟居然做到了,不管有多少巧合的成分,挡住了一发骨刃,救了战友的性命是不争的事实。
马宏伟的枪管没了半截,能开枪但是威力降得太厉害,他干脆放弃步枪改用更加灵活的手枪。
反正其他人不是机枪就是步枪,他也没什么压力,除了自己的又从战友那儿拿了一把,一手一支来了个双枪。
罗麒真想吐槽一句,你丫当你是双枪老太婆么?
吐槽归吐槽,马宏伟超人一等的速度还真把双枪玩出了花,只要被他盯上,甭管虫子还是虫人都跑不了挨上一枪。
装甲手枪的威力虽然比不上步枪,但是打穿虫壳还是没问题的,虫人就更不用说了,压根儿就是人改出来的,就是小口径步枪挨一发也能要命,何况是12.7毫米的装甲手枪?
马宏伟自己也有一种得心应手的感觉,这里是防空洞,不是外面那些空旷的空间,手枪在这种情况下反倒比步枪更加灵活。
只不过手枪的射程太短,只要距离稍远就很难击中目标,哪怕有生物芯片辅助也不行,也就这小子速度超人一等,才能从容不迫地先瞄准再开枪。
激烈的枪声远远传开,躲在仓库里的欧阳平总算发现情况不对,赶紧在无线电里问道:“谁,是谁?”
“还能是谁,我!”叶涵说。
欧阳平大喜,马上组织部队反击,虽然他那里缺乏重武器,但子弹一点都不缺,虽然不敢冲出仓库,可是躲在仓库里开火也能牵制不少虫子。
仗打到这个地步,想偷袭没那么容易,双方拼的就是消耗。
人类这边消耗的是弹药,而敌人消耗的是巨虫和虫人,总地来说,还是人类这边更占便宜。
战斗持续了几分钟后,一直前赴后继的虫子突然间潮水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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