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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第二十三章 婴孩?(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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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这种东西?此时,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人参果。想当年唐三藏就因为人参果酷似婴孩,而不敢食用。而这鲜血蟾蜍,头颅就是一个还在啼哭的,活生生的婴儿!这得要什么心理素质,才能把一个婴儿的头颅给吃进肚子里面?

    “别这种表情。”汐镜却是抿了抿嘴,说:“先抓住它。”

    “你们……真要吃……吃这东西?”

    “吃掉一只鲜血蟾蜍就有25拉克玛尔金币啊。这是最简单的赚钱方式了,否则你不介意被我们打断一条腿?”

    “不……我做不到,我做不到!”

    徐雨的性格,是典型的玛丽苏圣母型,何况她还没有完全体会到拉克玛尔山的恐怖。想想看,直接吃掉一个婴孩的脑子,想想都会让人感觉到毛骨悚然。

    接着,汐镜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虽然刚才凡姨嘱咐过她,不过鲜血蟾蜍攻击力很弱,也就是行动敏捷,导致了捕捉上的难度,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而那鲜血蟾蜍,果然速度飞快,在汐镜扑上来的瞬间,就直冲窗户而去!

    不过,李美嘉早就绕到了窗户前,看到鲜血蟾蜍扑来,连忙去拦阻!然而鲜血蟾蜍又一次开始移动!

    但是毕竟在封闭的房间里面,这鲜血蟾蜍身体又那么大,在场的人又有一线演员又有影帝,最终花费了点时间,还是成功捕捉到了。

    只不过……

    鲜血蟾蜍,是必须生吃的。这种蟾蜍一旦杀死,就会立即化为一滩鲜血。而且,必须要将一只完整的鲜血蟾蜍吃掉才行。

    最终,成功捕获的澹台楚璇。按照规定,蟾蜍归属捕捉到的人所有,除非愿意出25枚拉克玛尔金币。

    不过说实话……汐镜对于吃掉鲜血蟾蜍,也是相当抵触。

    可是,澹台楚璇抓住那鲜血蟾蜍后,却是露出一丝狞笑,然后,就一口咬在了鲜血蟾蜍上面!

    可以肯定,鲜血蟾蜍的味道,绝对和美味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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