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窝案(某黄窝案)(171-175)(第10/37页)
『照江湖中兴』已经接近尾声了。
话说回来,如果你真达到了扫黄的目的,从此中国再没有涉黄经济那也行;眼不见心不烦吧。
可是呢,这些底层老百姓所需要的服务行业只不过是转移到了其他城市而已。
过几个月再看,这次大扫黄没有扫掉任何的『黄』,扫掉以后再不能回复的只有这个城市的经济,和她曾经的繁荣。
这不是笑话吗?我们再退一步,就算毁了一个城市的经济,甚至毁了这个城市;我们如果能从中吸取血的教训,亡羊补牢,也算说得过去。
可惜,就连这么个吸取教训的工作也没有人做。
一个市长,如果你把你的城市的经济从你接手时的一片繁荣搞到鸟不拉屎的境地,不但应该撤职,恐怕枪毙了都不为过。
但是他却一点事情都没有。
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照样当官。
为什么呢?因为人家说了,扫黄不是市长做的了主的,是上面硬性压下来的。
上面狗屁不懂,但是他的命令你必须执行。
人家市长,市委书记当时便把这种危险委婉的说出来了。
但是上面不听。
不是不为,是不可为。
你现在把人家当罪魁祸首,是不是有点不讲道理?是不是有点太缺德?那上面的那个人是否会受到处罚呢?更不会了!人家在中央坐着,地方经济不行了怎么能到中央找替罪羊呢!让你扫黄!又没让你扫经济!地方的经济搞砸了,你们地方领导不受处罚,反倒找中央的麻烦,到哪也说不过去啊!照这样的话,以后无论哪个地方的经济出现了问题都找个理由,往中央身上一推了事,谁还努力工作?在一个讲究追责的时代,毁掉了一个城市经济的,这么大的罪犯竟然就这样逃掉了。
没有人被追责,连敢提到此事的人都没有。
中央有封口令!媒体不许涉及。
将来也许他还会再摧毁两个三个,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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