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齐齐的张弓搭箭,朝着他们射来!
朱达射左!周青云射右!
事起仓促,距离又近,拦阻的诸人根本没有想到对方说动手就动手,甚至连闪避阻挡的心思都没,那两名手持朴刀的汉子,右边那个左眼中箭,直接贯穿脑壳,左边这个被射中前胸,被射中这人根本没想到,甚至还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低头看了看,然后才痛叫出声,身边同伴都下意识的闪开。
只是这惨叫立刻就是截断,第二支箭射中了他的咽喉,这人想要伸手去拔,动作到半截就停住,仰天翻倒。
“太瞧不起我的射术了!”朱达在马上念叨了句,方才那致命一箭当然是周青云补上的。
嘴上说话,开弓射箭却是不停,朱达和周青云的目标很明确,先杀死威胁最大的两名头目,朴刀是场中最精良的兵器,那两名汉子又是发号施令,自然要先收拾掉,接下来依旧按照左右分野,朱达射右,周青云射左。
比起周青云的箭箭致命,朱达就显得没那么出色,他能射中敌人,却未必一箭杀人,往往一时不得死。
但这样的射术其实已经足够,向伯对此有些评价,朱达记得很清楚,“弓箭杀人未必要射得多准,抬弓就射,别擦着皮过去,那就足够。”
箭簇带着力量贯入人体,破坏血肉和脏器,让人失去行动的能力,即便不致命,却可以让人没办法战斗,如果不及时处理,这个人也不会活的太久,真正厮杀场上想要百步穿杨不易,因为要观察要瞄准,但在一定距离上,射中人体这么大的目标却不难。
朱达没有周青云那样的天赋,自然朝着最有效率的方向去练,眼下就是他练习和实战的结果。
拿着长矛的人接连中箭,周青云射死四个人的时候,朱达也射中了三个,有的躺在地上不能动,有的艰难爬行。
乡勇拦路劫财逞凶,太平时候或许是乡亲,此时却把难民百姓当成鱼肉,他们只想着自家的肆意和痛快,却没想到来了虎狼,从吃肉的变成被吃的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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