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听到手下们的心声,李破一定撇嘴,有什么好奇怪的,草原胡人就仗着两样,马匹和弓箭,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没了战马,又受到隋军突袭在先,在这里弓箭也没多大用处,而且,混战对隋军不利不假,但草原人最不擅长的也是这个,隋军伤亡大了才叫奇怪呢。
他这个战术,说起来一点不稀奇,目的也只有一个,尽可能的将敌人留在这里。
如果一开始就骑马冲进来,三千多突厥人啊,开始的时候隋军也可能占据优势,但等突厥人骑上战马,面对疲惫的隋军的时候,那战果也就不好说了。
这一战,再次显示出了李破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
当然,这一战最为重要的是,用李破曾经说过的话来讲,那就是他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染红了自己的官服,用到现在,那就是彻底奠定了他在恒安镇中的地位。
甚至于,在某些不知所谓的家伙心目中,还给李参军弄上了一层比较神秘的光环。
很快,战果也出来了,杀敌三千二百余人,的一些事,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下李破终于有兴趣了,“哦他说了什么”
昨天加更一章,今天又得拼命了,阿草买的键盘还没回来,手腕是真疼,你说说,北雄一个盟主,一个长老,一个堂主,这么多的舵主,就没个会按摩的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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