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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众生仰望(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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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也都允许。

    连拥有的方式、可使用的方式,也一样——所以,中国物权法的动产确权部分学术思想,很容易照抄国际上其他大陆法中德国法系先贤。考虑到外国的法制建设比国内发达,留给国内专家的歧义和待解释问题就少得多,可供发挥的余地也小。

    换句话说,要在动产物权的总则部分,给出前人未见的解释,你得有“创造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功底。

    而要在不动产领域的总则部分给出前人未见的解释,你只需要有“填补国内空白”的能力就够了。

    孰难孰易,高下立判。

    刘鲲自问他奋斗一辈子也就只有“填补国内空白”的能力,连他那些导师、师兄,也是这样。

    要想把美国人、德国人中的顶级法学家都没想到过的新情况、新歧义去定义出来、归纳出逻辑,他自问中国人做不到。

    还是等着抄吧。

    “不要妄自菲薄,你跟你的同事做不到,不等于中国人做不到。”冯见雄似乎看穿了刘鲲内心的按部就班、论资排辈,忍不住点化了他一句,“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物权法领域某个教授的文章,叫邱雪。”

    邱雪,当然是四年多前给冯见雄上民法课的那个金陵师大女老师了。当时她才只是讲师、正为临门一脚冲副教授奋斗呢。

    不过,时隔四年多后,再次被人提起时,她已经是正儿八经的“邱教授”了。

    没错,就是因为冯见雄的一人得道、仙及鸡犬。其实,当初在冯见雄蹿升之路上,对他有所利用价值的老师,如今都飞升得不要不要的。

    刘渊明固然是其中最大的得利者,在知识产权法领域逼格刷得不要不要的。连带邱雪这种小角色,也在《物权法》领域颇有收获,至少刚刚30出头就成了正教授,双核心也累计发了十几篇。

    “邱雪?有点印象,也是国内物权法领域一个新人专家。我看过她几篇文章,不过那里面援引的一些国外案例情境思考……恕我直言,我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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