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琴这边举证。
当然,证据也是早就提交过的,只是此前一直没用到、不起眼而已,所以也不存在“延期举证”。
“这是一份我方当事人去年7月与新浪公司技术支持部们某接线员工的通话记录——从记录可知,当时,我方当事人作为知名加v用户,就‘目前新浪开发的内部封测版本移动客户端,是否有显示‘发布于iphone平台手机’这一后缀信息’的问题,向对方提出过咨询。
而在得到肯定回答后,我方当事人才购买了iphone-3gs手机。从这个时间线的先后顺序来看,我方当事人完全是出于正当目的购买的手机……”
“反对!”
当虞美琴说到这儿时,杜丘明立刻提出反对,打断了她,“马和纱小姐在此前的庭审中,多次陈述‘她不知道未过审的ios版微博app安装文件的来源’,而且在我方一再交涉要求其交待‘向她提供该安装文件的新浪内部责任人’时,她也屡次拒绝。
因此,我方认为此项录音与其前述证言存在重大矛盾,不应当采信……”
“请对方代理人注意一个事实——这个录音是有新浪公司官方客服存储的,真实性和时间记录不容置疑。而且,这个通话中,我方当事人只是‘咨询了有没有这种东西的存在’,可没有直接要求对方提供安装文件。
咨询行为,和后来实际实施完全是两回事。众所周知,我方当事人是个在消费行为方面比较没有远见、容易拍脑门剁手的冲动少女,‘没想好将来怎么破解怎么安装,就直接头脑一热先把手机买了再说’,是完全正常的行为!对方代理人不能理解这种消费心理学层面的存在,不代表它就不存在!”
虞美琴这么一说,吃瓜群众们纷纷觉得马和纱确实就是个容易冲动剁手的纯良少谋论的氛围顿时散去了不少。
虞美琴趁胜追击继续举证:“这是我方当事人去年8月在其qq上、向一个群成员主要由其同班或同院同学、学长的qq群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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