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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品牌价值授权费(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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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驰名、连带附加的炒作价值,到底能带来多少品牌价值的提升,这个也不好量化啊!”

    潘华这番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看疗效收费的东西,不该算成本来定价,这没问题。

    但问题是品牌价值的增加额,很难量化清楚,所以“疗效”也就有些难以服众。毕竟冯见雄做的是一门前无古人的生意。

    冯见雄叹了口气,脑中却是转得飞快,盘算着怎么让人心服口服。

    “李总,潘总,我冯某人不是不讲道理的,你们既然要看疗效收费,那我们就对赌分成好了。我对于自己的方案、对贵公司品牌的无形价值提升是很有信心的,但愿你们到时候别后悔!”

    潘华愣了一愣,还没开口,倒是李林颇为大气,直截了当反问:“怎么个分成?难不成你要从我公司后续几年的利润增长里分成不成?那也太可笑了,一个公司的成长,可不仅仅是靠品牌,这种念头我劝你还是想都别想了。”

    “当然不能这么算了,业务的增长,是无数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品牌占了多少斤两,我心中还是有数的。”冯见雄也不为已甚,

    “我觉得,对于已有市场的增值,品牌建设对其的帮助很难界定,我可以大度一点,不跟你算,再说了,你本身还是给了我1000万的嘛,就算只给1000万广告费,都能促成你多卖两个亿销售额是不?

    所以,我只看‘目前贵公司还空白’的市场好了。贵公司走出本省、布局全国也有七八年了,目前还销售额为0的省份,基本上也是没人吃辣的,你怎么推都没用。海外市场更是完全没人推过。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用‘经销商授权费分成’的方法,来分享贵公司在目前还空白的市场上,未来5年的增值。如果你答应,我甚至可以把一次性收费,降低到1000万、30%预付款。”

    李林一时还有点不明白,诧异地误解:“你要帮我们卖辣酱?”

    “只是把贵公司向未来部分地区经销商收取的授权费,转移一部分给我作为对赌报仇。”冯见雄纠正道,

    “比如,目前你们在海外市场,基本上是没有成规模的渠道销量的对吧?如果你们全国驰名了,甚至因为我的布局官司,在海外炒作,让人知道了你的品牌,从而让米国人、加拿大人、欧洲人也去买你们的辣酱,这不也是我帮你炒作品牌带来的无形附加值之一么?

    而贵公司对大区总经销商,都是有独占授权费的吧。我帮你们开拓出来的新市场,前几年的授权费让给我一定比例,这应该不过分吧?”

    所谓的“经销商授权费”,或许很多看官不是很理解:怎么卖东西的人还问中间商收钱?

    事实上,因为很多企业的“xx区总经销商”都是有独占地位的,所以每年要给销量承诺或者授权费,来作为保障。

    比如假设l干妈的辣酱已经非常畅销,品牌也很响亮,以至于在普通人都很能吃辣的省份,比如湘南省啦,赣江省啦,哪怕没人做广告、搞运营促销,就进了货躺在那儿等消费者自己找上门,一年都能卖2个亿。

    而“经销商”制度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防止跨区串货、防止市场乱套的。毕竟市场都是先行者开拓的,如果品牌建立起来之后谁都能来成熟市场卖东西,那下次就没人去开拓新市场了。

    所以,对于成熟市场,要想抢下独家经销权,经销商就要给强势品牌商授权费,或者做承诺销量的竞标——a经销商承诺“一年至少在湘南省卖出5亿辣酱”,而b经销商只承诺3亿。并且每少卖1亿,经销商就可能要倒赔品牌商200万,作为没完成竞标时承诺任务的惩罚(也不一定是2%,只是举例。也有一些是承诺5亿的时候,就直接先把1000万授权费交了,然后根据销量返利返点打折)。

    所以,品牌的经销授权费,基本上可以看成是“某个品牌什么都不干,光躺在那儿等别人主动因为其知名度而找上门来”的无形价值。尤其是在目前还空白、未来要开拓的新市场里,这个数据就更精确了(当然还要刨除掉在这些市场内,品牌商未来直接投入的广告营销费用)。

    冯见雄要用这个量来捆绑计算自己方案的“疗效”,倒也算是一种成功而新颖的量化。

    “有点意思,这事儿还能这么算?似乎又不无道理。”李林和潘华乃至具体算账的马仔一合计,顿时觉得精神病人思路广。

    尽管具体算法还是存疑的,但路数可以接受。

    冯见雄这套算法,自然是后世那些专注于帮人运营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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