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自由的表现形式,这种描述是不能互为因果的。换言之,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类何曾一直想过要追求隐私?隐私只是人类社会从熟人社会发展到工业时代大规模陌生人合作时,才开始凸显的一项追求。
在此之前,人类或许可以追求隐私,但并没有人会在意执着这个问题,因此把隐私作为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之一,这种判断本身就是坐井观天、蜀犬吠日。
最后,我方再次强调:今天的辩题是,人类不必要为了保护隐私,而限制互联网的发展。这不能等同于‘人类要主动破坏隐私’,放任,和主动为之,是不一样的。所以不限制互联网的发展,并不能被污名化为‘破坏隐私’,它只是觉得隐私这种日渐边缘化的权利,并不值得投注进更多的社会资源和代价。谢谢。”
“她……她说的啥意思?”正方一辩梁春日内心奔腾吐槽,一阵无语。
谷和仁水平比队友高些,不由想道:“不限制互联网发展不等于破坏隐私……这个点倒是容易反驳。不过她刚才说的‘人类不曾一直重视隐私’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会儿自由辩论的时候要重点紧逼一下,这事儿二辩发言时还不好攻击……”
被这种思想指导着,双方谨慎地开始了交叉辩论。
……
数分钟后,唇枪舌剑的短兵相接。
谷和仁早已憋了一肚子的怒火,当先发难道:“请问对方辩友,你们口口声声说,人类对隐私的追求,不能视作人类对自由追求的表征,还说隐私并不是人类一直想要追求下去的,请问这种说法有什么根据么?在我们看来,人类越进步,越注重隐私,越注重个人自由,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么!你们的观点未免太荒谬!”
他提问时并没有点名指反方何人来回答,不过冯见雄立刻就应声站了起来。
“当然有根据——人类在封建时代,法律有定义‘隐私权’这种权利么?当然没有,那时候根本没有这个概念。隐私权的产生,甚至不是资本注意立法的早期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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