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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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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胥吏大斗进小斗出(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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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诬蔑为土暴子奸细,坏了我大事啊。”

    看对方胡搅蛮缠的,杨麟感到非常好笑,当即讲明白天经过,然后拱手道:“大人明鉴,王参将手下兵丁劫掠乡里,大家想想天底下那里有这样的奸细?”

    两人吵在一起,王朝阳反正一口咬定王二狗等人是细作,胡搅蛮缠的。

    龙文光笑了笑说道:“王参将用兵常常出人意表,是不是派出细作老夫也不能明断。

    杨麟啊,你也看到了,如果将士们没有吃的,难免一些人胡作非为祸乱乡里啊,若要军纪,必须保证粮饷充足啊。”

    杨麟叫苦连天,但打死不同意。

    杨麟困难龙文光也不轻松,为了让人诚心办事,由四钏巡抚陈士奇、川北参政龙文光向都察院推举杨麟先为为蓬州判官(从七品,为知州佐贰官,散州没有设同知),署理相如县事务,以为大军筹集粮草,待平定土暴子之乱后再到外省任职。

    从一个小小贡生(监生)到不入流的典吏,再到从七品的判官,可以说一步登天,这种际遇不要说在下也会犯糊涂,何况众人。

    但根据相关史料完全可以做到,按照《明史?选举二》的说法,“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由此可见,在明朝推官(知府衙门,正七品)、知州(散州正六品)、知县(正七品)为朝廷规定的新科进士初授官职之一,但全国进士太少,每三年也才三百余人,且多在中壮年,数量明显不足(嘉靖十年(1531)三月,吏部指出各处州县缺正官委系亲民之职,进士仅一二,须举贡足其数。也就是进士出任正七品推官、知州、知县的不过一二成而已),正如《明史?选举志》称:“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外省的推官、判官、知县可以从举贡生中选拔。

    这就是古代官员肥水最大的一块,也是老百姓常说的地方买官卖官根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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