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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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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借刀杀人(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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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顺庆府,顺势让钱邦芑出来审结此案,不但打击史谨宸及其支持者,避免形成另外派别,更为重要的一举解决军需银两匮乏问题。

    通过第一天观察,发现钱邦芑虽然非常讨厌,但还算一个正派的御史,若是发现这样一个大的贪官,大的奸商,必然乐此不疲,顺利的完成案件审理,而避免打击政敌的恶名声。

    果然,在审理过程中钱邦芑不遗余力,为了显示自己清正廉明,其手段更是令人大为观止。

    这次抄家,光是封掉的盐铺就超过10余家,绸缎铺8家,查抄的银子足足超过10万两。

    而史谨宸虽然表面上为官清廉,但这次抄家所得15万两纹银,看见史谨宸藏在官衙中,藏在私宅中成箱成箱的白银,钱邦芑感到颇为震怒。

    推行新政之后,顺庆府一年税赋收入也不过26万两白银,这还是理论上的,实际上能够收上来20万两已经顶天了。

    而从苟家史家查抄的白银就足足超过25万两之数,真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看着史谨宸、苟伟怡一干人犯被装上囚车游街示众,听到史谨宸咆哮不休,口口声声因为政见不同,杨麟借钱邦芑之手打击自己,污蔑自己。

    声言杨麟嚣张跋扈,行为乖张,即便未来平定大西军之乱,恐怕也成为朝廷的祸患。

    史谨宸、苟伟怡坐在囚车里面被押到刑场,看到老百姓疯狂的将各种杂碎扔在囚车上,看到史谨宸、苟伟怡等一干人犯人头落地,杨麟感到自己手心冒汗。

    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说的是任凭你是一个清廉的官员,但三年知府任上也可以贪污十余万两白花银。

    在明朝时期贪污横行,就像前世贪官动辄以亿计算那样,史谨宸贪污,苟伟怡官商勾结也许不算严重,但因为政治需要,或者看重其丰厚家底而遭到审判,最后落得砍头的下场。

    虽然按照这个时代的法律,史谨宸、苟伟怡罪有应得,也许按照这个时代法律,杨麟没有冤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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