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南明鼎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2章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第3/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吃得节约,即便按照一个人一年最低食盐销量也不应低于8斤),也有6800万斤,两百斤1小引,每年足足有4万小引。

    顺庆府虽然不产盐,但可以对进入辖区的食盐征收赋税,即便每小引收取2两银子的赋税,如此也有8万两盐赋。”

    众人从案几前面站起,一个个屏住呼吸,连连摇头一年食盐怎么这么多?

    过去朝廷分到顺庆府的不过1万小引而已。

    随后大家恍然大悟,如今各家各户有发放户口薄,男丁都有身份证,虽然不能完全保证人口数量准确无二,但至少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一人一年8斤盐,只多不少,若少了这个数字大家会感到浑身无力,干活没劲的。

    众人感慨不已,自古以来缘何国家关注盐政,实乃这盐政关系国家财政,就拿义勇军来说,如果自行发放盐引,每年就有8万两白银进账。

    冷静下来后,钱邦芑连连摇头道:“大人,这,这盐引乃朝廷发放,任何人贩卖私盐都是重罪,你,你将手伸到盐引上面,到时候恐怕有人弹劾你啊。”

    杨麟摇头道:“我又没有贪污,那个想弹劾自己去弹劾吧,我不管。

    现在朝廷鞭长莫及,我们不征收,难道任由朝廷赋税就这样白白的失去吗?

    我意已决,不管有没有盐引,进入辖区的食盐,每小引加征2两纹银。

    盐商若无缴纳盐赋,不得在辖区内贩卖,否则按照走私食盐论处。

    辖区内所有贩卖食盐的零售商,需在官府府房登记,需得缴纳10两纹银的保证金,施行官府许可经营,若贩卖来路不明的食盐,不但没收保证金,而且还需则按照走私私盐从犯论处。”

    在古代,做食盐生意的那可是大生意,宋鸿兵在《货币战争》中曾认为当年做食盐生意的,如同当代做金融的一样,那是有钱人,或者冒险家的乐园。

    朝廷对食盐管制极严,食盐走私可是重罪,那是杀头大罪。

    现场

-->>(第3/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