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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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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地方粮站(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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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乡公所居然有如此多的好处。

    经过两年多实践发展,如今农村基层组织基本发展成熟,那就是在过去里甲制基础上,结合现成集市建立乡公所。

    一般万人以下的乡公所,乡长与公差各1名。

    之后每多五千人,或者地理位置,商业发达程度不同,增加1名公差。

    对人数超过2万人的,一般改称镇公所,明朝虽然山地没有怎么开发,很多平地早已经完全开发,就像在南充县、广安县等经济发达大县,就出现这样的镇。

    经过两年多运行,乡公所职责基本初具雏形,那就是主要负责:商赋征收(只是赶集商赋)、修路治河、防治盗贼、人口核查。

    协助县衙两班八房行政工作:

    协助快班缉捕盗贼

    协助壮班维护地方秩序,管理人口。

    协助户房清丈土地。

    协助财房征收田赋、丁赋、商赋

    协助工户地方建设,与对辖区工商户管理。

    协助驿房整修道路、水路。

    协助兵房组建里兵,照顾军属。

    协助刑房对安置罪犯管理。

    向吏房推荐优秀里甲长,优秀里兵。

    除了征募粮草之外,作为现代人切身感受就是如何稳定物价,现在身处乱世社会纷纷扰扰,稍稍风吹草动就惹得物价波动。

    在太平年代米价不过7,8钱一担,现在因为各地抛荒严重,再加上民军正紧锣密鼓围歼流寇,市场上米价已经1两3钱银子一担。

    民以食为天,如果战事持续那么米价将会越长越高,那些城内手工业者可能陷入赤贫。

    左思右想之后,杨麟决定干预米价:

    现在流民四起,按照过去做法是衙门设立粥棚,流民则混入城中游荡每天等粥吃饭。

    现在由县衙统一安置,从乡公所征集粮食中拨出一部分,按照每口每十日贷5升的做法,分期贷给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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