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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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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节 17世纪的推理(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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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捕快怎么来得这么快。

    花了一个多小时的勘查,冉耀已经大体明白了整个作案经过。

    “这是一起多人合伙作案。”他在屋子里向杀气腾腾的营救小组介绍着情况,屋子里的大方桌竖起来临时充当黑板,黑漆的紫檀桌面被石灰饼子荼毒着。

    “这是犯罪分子进来的路线。”他在桌子上画着院子的平面图,“这里的院墙很高,差不多有7-8米,用人梯是进不来的,应该是用的一种飞爪,墙头上有明显的搭扣的抓痕,瓦片也有大量的掉落。”

    “真有飞爪这东西?”

    “有,我看过一些资料,迟到四五十年代还有使用这样工具的盗窃案件发生。”

    “罪犯进来以后,首先在外院用迷香熏倒了仆人,又进来逐一熏倒我们的四位同志,方向是由东往西进行的,在外面等候若干时间之后,才从容的搜查了各个房间。

    “然后他们又扭断了穿越点的房间挂锁,企图撬开栅栏,栅栏上至少有三到四处用铁器撬动的痕迹。看磨损的痕迹很可能是粗制的刀或者其他类似的长条型铁制品。

    “最后他们带走了昏迷中的文总,路线是直接打开后院的门出去的。

    “虽然痕迹不够明显,但是从院子的泥地、墙面上的擦痕提取的脚印来看,至少有三组不同大小的脚印,院墙外另外有一组脚印,因此推断至少为四人。犯罪分子的身高从155米到160米之间。他们携有专门的爬墙工具、武器和昏迷性药品,应该是职业犯罪分子。

    “有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就是提取到的四组脚印里有一组是赤足。虽然古人赤脚走路是一种常见现象。但这里是广州城,不是什么荒僻小县,这一点可以作为侦察的突破口。”

    “是指那些习惯赤足的社会人群吗?”

    “对,至少说明这伙犯罪分子里有习惯赤足的人,这不大可能是某个人特殊的嗜好,应该是某个社会群体共有的习惯。”

    “那会是什么人呢?”大家都犯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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