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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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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林全安的新买卖(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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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林全安打得是“狡兔三窟”的主意。

    打发走了林里。林全安开始考虑另外一件事。昨天晚上,熊首长忽然到了东门市商业协会,点名要见自己。

    和熊首长一起来得是另外一位大首长,这人姓江,官衔据说是“局长”。林全安对澳洲人的官僚体系已经有点明白了,知道最大的叫执委,然后是人民委员或者部长,凡是叫局长或者主任就的要稍逊一筹。没帽子的首长就是平民百姓了??澳洲人有个好听的说法,叫元老??虽然他们即不老也不圆。

    江山打听了他的生意状况,问了他有什么难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林全安把自己最近的状况和他谈了谈,说了下目前的境况??他是澳洲人一手扶持起来的,深信自己对澳洲人依然是有用的。否则根本就不必来和他说这样的话。

    “在海南岛做买卖,能有多大的市面。”江局长说,“到大陆上才是正途。”

    这位江局长随后提出了一个相当诱人的主意:澳洲人打算支持他到大陆上做买卖,开字号。并且给予他资金和货物上的种种优待。甚至还会为他寻求官面上的支持。前提是他必须完全服从澳洲人的指挥。

    林全安对这个要求迷惑不解。做生意赚钱当然好,不过为什么非要自己出面?自己在大陆上可没有什么势力可以依仗??若有得话当年他也不会孤身一人抛下家人到临高当射耕人了。

    “我们不是大明人士,长相谈吐颇为不同,由你出面,免去许多的麻烦。”江山解释说。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林全安却隐隐约约的感觉事情没这么简单。

    江山提出要他出面到大陆上建立的买卖是南北货行??这在大明的商业领域里属于大买卖,不仅要有大笔的流动货款一年四季收购各地货物,还要每年南来北往的运输各种土特产。和脚行、船行、车马店、镖局要打很多的交道。非有大能耐大手面的商人不能为。

    自然,这里面的利润也高,南北货是“双向利”,讲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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