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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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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节 吞武里(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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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来说是不足为奇的。平秋盛指望立刻得到当地华人的帮助并没有多少可能性,和华商开展贸易来往,利用他们的商业渠道或许还比较现实――关键性的事情还是得靠自己的人来做。

    平秋盛这伙人在此地也只得到了琼山帮商人的热情款待,虽然大伙一般不把澳洲人当做大明人士,但是澳洲人既然待在海南,也算是海南的一员。特别是这些年来海南商人来回贩卖澳洲货和东南亚产品,发了不小的财。

    琼山帮在本地华商中势力不大,没多少发言权。做得买卖也不大。当地的会首在琼山会馆请平秋盛等人吃酒听戏,席面上打听到了不少消息。此地的华商势力不但很大,而且深入内陆。华商不仅仅有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大商人,也有经营柴米油盐之类的商品的小商贩,这些小商贩们深入到内陆,在那些从来就没人听说过的村镇开店,贩卖商品,收购土产,建立了相当广泛的商业网络。在平秋盛看来,这些小商贩比坐镇口岸的海贸商人对元老院有价值的多。

    神王的使者窝罗翁很快来到吞武里,接见了平秋盛一行,经过几天的谈判之后,双方达成了初步贸易的协议:以元老院向暹罗出售武器为条件,准予元老院授予特权的东南亚公司的船只在吞武里、北大年两地停泊和贸易。每次限二艘大船。东南亚公司的船只免交停泊税。

    东南亚公司的商人可以自由在二地和他们愿意贸易的商人进行贸易。但是,在未得到许可之前,不得进入暹罗内地。

    东南亚公司的商人可以不受限制的运来各种商品,但是每航次必须运来指定数量的武器,他们亦有权运走任何他们想运走的货物。进口产品照章缴纳进口税――武器免缴。

    因为是第一次到来,双方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互信关系,平秋盛没有提出在当地开设货栈或者商馆的请求――暂时他们还没有能力在暹罗布点,况且自己提了对方也未必会答应。

    双方对能够达成这样一个初步的协定感到满意。窝罗翁颇有野心――他对“澳洲人”或者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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