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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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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节 大明律(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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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杨欣武,和杨继红本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件东西而已,或者说,一匹马,一条狗。”

    姬信的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程咏昕暗暗得意,继续说道:

    “杨元老毁坏元老院财产的赔偿责任:死者的身价、这几年的培养费用。至于女仆,既然没有人身权利――根本不算人――自然也就没有承担罪责的权利。应该交由主人严厉看管并处罚:至于杨元老是打杨继红的屁股还是罚她立壁角就悉听尊便了。”

    “你的意思是,杨继红杀死林小雅,杨欣武赔元老院一匹马?”

    “正是如此。”

    “这不大妥当。”

    “这不就是伟大的元老院亲手建立起来的制度吗?”程咏昕笑得有些慵懒,“当然,如果这样干,仲裁庭的诸位和国家警察不好交代,他们肯定会跳起来,我们的杜女王也得掀起一场大批斗,所以我还有第二套方案,虽然不能让杨继红无罪,起码也能让她少坐几年牢。”

    “请您说说看吧。”

    “如果杨元老在法庭审问的时候向元老院提出:在三个月前,他就打算让杨继红脱籍,并且准备正式娶为妻子,只是因为教育部门近期各种任务多,所以将各种手续延后了。但按事实婚姻原则,杨继红应该算妻子――就算仲裁庭不承认,杨继红是自由民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口说无凭,可以请其他元老做个证言――这个顺水人情我相信有很元老愿意做得。

    姬信的眉头皱了起来,他默默的喝了一口茶。

    “于是这个案子又发生变化了:成了一个归化民杀死元老院奴隶的案子了。这样之前警察和法院的工作就算没白干了――案子还是凶杀案。但审判结果又有不同:按大明律,身份高的人杀死身份低的人是有减刑的,一个奴隶威胁一个平民,平民在反击时失手杀死奴隶。算杀人罪但减半责任。这个案子按下限七年判,那么应该减半判三年半,又因为嫌疑人有身孕,可以给缓刑二三年,运气好的话坐半年牢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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