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
“欢迎您。”马甲站了起来,举起双手迎接,“我就知道您会来这里。”
“当然,这次的审判意义不一样。”潘潘有点敷衍的握了握他的手。“即使丁丁不叫我来,我也会来得。”
潘潘在他对面落座,谢绝了茶水。
“我是来这里采访的――”
“我知道。是为哪家媒体采访呢?”
“《临高时报》、《每周要闻》,还有《启明星》。”
“好家伙,三家都全了。”马甲微笑着,从抽屉里取出几页纸来,“这是我们法学会为这起案件拟得稿件材料,你可以直接用在《临高时报》上。这是上好的普法案例。”
潘潘接了过去,草草看了一眼:“是必须原稿刊发还是仅仅供写稿的时候参考用?”
“最好是原稿刊发,稿件的目的是通过这起案件的报道来宣传元老院的新法学理念。当然您进行一些润色和删改我也不反对。”
“ok”潘潘点头。把文章放入随身的采访包里。接着她从里面掏出一个采访机来,“接下来我要为《每周要闻》做采访――我录音你不反对吧?”
“当然不反对。”
潘潘开始问了几个常规问题――这些都在马甲的意料之中――他按照预先的准备一一做了回答。
“其实在元老院里,包括嫌疑人的主人杨欣武,都有一种想法:认为女仆是奴隶,完全可以按照故意毁损物品的原则来审判,这样她就可以按照毁损物品而不是故意伤害或者杀人罪来审理,法学会对此怎么看?”
马甲轻轻咳嗽了一声:“女仆是元老的私人财产这点的确没错。不过在法学上,私人财产也是分为房产器具类死物和家禽牲畜类活物的。二者在法律上不能等同。其次,‘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这种理念只存在在早期的奴隶制度中,在随后的历史时期,也包括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时期,不管东方还是西方,都承认奴隶是‘人’,只不过是民事权力不同的‘人’。以我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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