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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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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二十一节 理想(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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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薰对柯云很是艳羡,特别是她一身黑色制服,束着皮带来得时候,虽然没锦衣卫的“飞鱼服”华丽好看,但是亦显得精悍威武。束腰斜挎的武装带,黑色制服、蓝色领章、缀着标志的肩章,腰间的枪套……虽然没有锦绣、没有宝器,穿在柯云的身上却是说不出的好看――一种完全不同的美感。

    想到自己虽然是个“锦衣卫控”、“大明粉”,对朝廷皇上一腔热诚,却因为是个女孩子,连飞鱼服都没得穿。偷着穿爹的,被发现了还被斥骂一顿。只好拿个小号绣春刀。人家可是实打实的“大宋锦衣卫”,公服穿着,连“七星连珠手铳”都有。

    “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李永薰在艳羡之余,对大明生了幽怨之情。想到自己满怀忠心要为朝廷效力,却因为是女孩子之故,却只能是痴心妄想。不由得十分愤懑。

    有一次,她便向柯云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说很是羡慕她。

    “你是好好的千金小姐――至少也是个小家碧玉,羡慕我做什么?”柯云笑了起来,“你知道我们这些人,都是被首长从奈何桥上给拉回来的,这份恩情就是以死相报也不为过。”

    “你是报恩,我是想能做点事。就这么嫁人拉倒,真没趣。”李永薰急忙说道。

    “我若是你,当初要能太太平平过日子嫁人,也不会来给澳洲人当差了……”柯云有点凄凉的笑了,“不过,在大明你是当不了锦衣卫的。”

    “没错。”李永薰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

    “你想留在临高当差么?”

    “想。”李永薰毫不迟疑的说。

    “不想回家?”柯云问道。

    “想。可是首长会放我回去吗?”李永薰很清楚,自己看到了不该看的事情,澳洲人现在留她一条小命已经是格外宽厚了,不管是杀是放,都不用把自己扣在这里大半年,还花了如此多的功夫。

    柯云笑了起来:和首长说得一样,这小妮子很聪明。

    “我想去行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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