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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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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稷下(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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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不均,楚国誉士之制,视人命如草芥,行此蛮夷之政,还不如秦政。秦法虽苛,却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稷下的辩说不像郢都大廷国人的辩说,很是无礼,屈光只是开了个头,就被一个人打断。

    “敢问先生……”屈光停下来不得不对其一揖,只觉得他很是年轻。

    “吾非先生,乃学生伏生。”伏生确实只是个学生。

    “于民而言,不均最恶?”屈光反问道,不以他是学生就有所轻视。

    “自然如此。人皆一命,命命相等,岂能杀人而不死?”见满堂师生都看自己,伏生大声道。

    “此言谬也,若是命命相等,何来君王?何来卿士?何来将率?”屈光反驳道。“一屋之建,檐橼岂能等同于柱梁?一国之中,庶民岂能等同于卿士?两军对阵,县卒岂能等同于王师?任何为将之人,都宁愿庶民之军全歼,亦不愿精锐之师尽墨。命命相等,何其谬也。”

    “然人命岂能等同于草芥?”伏生无言以对,其他人自然站起来接话。

    “大争之世,人命本便是草芥。”屈光答道,引起在坐先生、学生一阵惊讶哗然。他再道:“是日,秦军骑军袭我陈郢,陈郢司马惧秦人而不开城门,万余乡民于门外嚎哭。有誉士一门,结阵自卫,无誉士之门,池水尽赤。誉士杀人不死确有违伦常乡俗,然誉士能杀几人?敌军攻城又要杀几人?

    秦军破城,斩首不满八千方不可盈论,减去自身伤亡为盈,不盈将率不可升爵,故每拔一城,全城皆屠。野战降卒,秦将白起诈而坑之四十万,其余诸战,莫不斩首数万、十万、十数万。人命非草芥乎?人命皆草芥也。”

    “屈大夫何怨秦军之屠,此乃列国之愚!”一个声音冒了出来,此人峨冠博带,满身儒雅。屈光还未见教,在场先生学生就是一阵骚动。“若各国皆降于秦王,何至杀人百万、全城皆屠?不愿降秦,自当如此。唯天下一统,再无征伐,庶民性命方可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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