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尹们很不整齐的声音,他们还在考虑此条的得失。“……知矣。”
“其三,如非天灾,县邑若因你等导致可战之卒短少过甚,或在阵战时士卒一触即溃,或是无粮输运,那便取消承包资格,由善治有功之氏族接手。”熊荆接着说第三条。
“其四,县邑未经允许不可擅自变法,”熊荆再道。他一提变法,一些人眼里的热切就黯淡了下去——这些遭天刀的,为臣的时候死命阻止郢都变法,一旦自己做主了,脑子里想的全是变法。“且誉士、甲士之权不可侵犯,余者……”熊荆吐了口气,道:“……不论。”
沉默了好半响,见熊荆确实说完了,尹公们四目相对,大大地松了口气。除了第三条比较危险外,余者——对,还有一个誉士,其余毫无难度。
“敢问大王,承包之县邑之誉士如何?”成介最急,息县是有誉士的,因为誉士效忠于大王,他一直笑脸相迎,心底戒备。
“誉士封于闾。”熊荆道。“不封者年奉一百五十石。”
全国有九百多个党,一万八千多个闾,而今誉士差不多也是一万八千人,恰好可以封满。可为了以最快速度解决老公族问题,四十多个县邑只能承包给老公族。如此,誉士约莫要多出了六七千人。这些只能养着,包括以后产生的誉士也只能养着。好在县吏不要再养,预计养县吏的那笔钱可以拿来养誉士,年奉一百五十石,可以养两万人。
“甲士如何?”年奉一百五十石并不多,成介之外,诸尹齐齐点头。
“甲士不可任意增税劳役。”熊荆道,“若增盐铁诸税,需将甲士所增纳之税返之。甲士不得侮辱,子女可免费入学……,诸事册中皆有。”
“敢问大王贡赋如何?”成介追问细节,蔡文一开口就提了一件大事:贡赋。而且问得很巧妙,贡赋的意思就是本县之内的一切收益与郢都无关,唯一要孝敬郢都大王的就是贡赋,这是分封的提法,不是封君的提法。
“户赋归于郢都,余者归于县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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