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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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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垣柏(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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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违楚军军规,大司马府闻讯后立即将斗戈解职,待审于家中。这一次斗戈能再为司马,完全是无人可用的权宜之计。

    按斗戈的说法,那便是旧郢士卒你如果跟他好好说话、好好讲理,他不会听,他会认为他比你聪明。并且,一介司马这样心平气和的和自己说话,显然是司马底气不足,说不定是害怕自己。你比我笨,你还怕我,我为何要听命于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说不定哪日我一战斩首数十级,而你却因为有罪削爵为黔首,那就是我是司马、你是士卒了。

    对旧郢士卒,只能再行秦法。士卒动辄得咎,小赏重罚。那时候他们就不敢再有什么你比我笨、你还怕我的想法。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如果命都没了,又怎么民无终贱?

    斗戈面对熊荆非常克制,他拳头虽然攥紧,可话并不为过。他只是建议要把新编师旅一分为二,对刁滑之卒用秦法、秦军军制管束,对朴鲠之卒用楚法而已。实际在他心里,但凡新编师旅都要用秦法管制。

    说到底,秦国行法家之制,骨子里认定凡人皆恶,素不可信,恶人要由恶法磨,秦军军法因此严苛,杀人那是家常便饭;楚国诸说混杂,难以概括,深究下去,还是认为人性善多于恶。认为将卒崇尚荣誉,士卒可以相信。楚军军规因此宽松,尤其不会擅杀士卒——士卒皆是兄弟,谁会擅杀自己的兄弟?救都来不及,岂能擅杀?

    以管束自己兄弟的家规去管束家外面的恶人,结果肯定失败。可不这样做,旧郢士卒又是什么人?如果他们是楚人,那他们就是兄弟、就适用楚军军规。如果用秦军军规,那他们就是恶人、是秦人,他们就不是楚人。

    “臣之言如此,请大王三思。”武场内,士卒检阅完便解散回营,斗戈克制,淖狡搬则出了‘行秦法即秦人,行楚法即楚人’的逻辑,认为只要是楚人,就绝不能行秦法。

    看着空空荡荡武场,熊荆一言不发。他并不了解所有情况,也没看过关于新编师旅的那些报告,他觉得自己不能单凭斗戈几句话、单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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