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朝阳警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章 “趁火打劫”(第4/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务许可证》。昨天听朋友说,光明区有个人没《保安服务许可证》开保安公司,给两个老住宅区派保安,提供门卫服务,被治安支队行政拘留还要罚款。”

    “现在怎么办,他们是怎么跟你说的?”

    “等电话,听候处理。”

    “拘留,说明那家伙违法经营。你跟他不一样,你招的那些保安又没出小区。罚点款就罚点款呗,把该办的手续全补办上不就行了。”

    “老金,话是这么说,但现在不是罚不罚款的事,其它手续都好办,主要是《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局办不了,市局也办不了,要上报到公安厅批。”

    张经理轻叹口气,接着道:“我打听过,分局这边是15个工作日,一级一级报到公安厅,等公安厅批下来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正好又在查这个的专项行动的风头上。

    处罚的事放一边,说治安支队要抽查的,治安大队让我在一个星期内整改。证一时半会儿办不下来,让我怎么整改,我总不能去找办假证的吧?”

    眼前这位人不错,韩朝阳很想帮忙,可这个忙实在帮不上。

    就在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之时,老金突然笑道:“多大点事,至于把你为难成这样?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就看你有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什么办法?”你只是一个比临时工好那么多一点点的社区工作者,张经理对老金到底有没有办法表示严重怀疑。

    “解散保安队,把保安整编制移交给我们,由我们给你们小区提供保安服务,所有问题不都解决了。”

    “移交给你们?”

    “我们社区正在筹建保安服务公司,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材料已经交到分局了,最迟两个月就能批下来,许可证一下来就去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虽然现在没手续不全,但我们同样是街道综治办批准成立的朝阳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完全可以以治安巡逻的名义维护小区治安。”

    这不是趁火打劫吗,难怪苏主任让他出任保安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