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风险控制,那肯定要消除隐患。而《反垄断法》已经不是简单的隐患了,可是说是深水炸弹。因此荆建就准备提前引爆,把所有的一切都保证在可控范围之内。
说实话,如果荆建就想做个面团团的富翁,倒是可以按兵不动,等面临反垄断诉讼的时候,再进行一场漫长的司法诉讼。就算官司输掉,种子传媒最后被拆分,他个人财富同样不会损失什么,无非手中失去个托拉斯罢了。
但荆建想要的是文化输出,因此就一定要保留这个集团的核心部分。因此才会提前引爆,甚至不怕引火烧身。毕竟现在引火烧身的损失还小些,绝不会伤筋动骨。万一等自己建立起了托拉斯帝国,再来个引火烧身,那就绝对难以忍受了。
所以这次来到美国,明的一手,让丁升尽快的完成种子传媒的拼图;暗的一手,就是暗中安排人举报,逼的美国司法部进行反垄断调查。
要知道,目前来说,荆建还是有着相当强大的“盟友”。首先他在好莱坞版图并不大,基本发展方向都是新媒体领域,对目前很受重视的传统媒体,并没有什么染指的企图。因此就在那些传媒巨头的容忍范围之内。
因此说,如果开启了反垄断调查,万一司法部获胜,那些传媒巨头还能睡得着觉吗?依照案例法,他们同样也要面临拆分。所以根本不需要荆建着急,那些传媒巨子自己都会主动帮忙,动用他们的政治资源和媒体力量。
由于是可控的,种子传媒也有准备,再加上“盟友”帮忙,这种案子就不会闹的很大。最后的结果基本上就是庭外调解。因此按照英美法里“同罪不二次起诉”原则,这隐患其实已经获得解决。
甚至在庭外和解中,荆建放弃北美院线,放弃奇迹租赁的店面部门,这都可以接受。毕竟这都是传统渠道,并不怎么让荆建重视,而且也能够给司法部和美国民众一个很满意的交代。
当然,海外院线是肯定不会放弃的。美国司法部和舆论同样不会作出要求,甚至会暗中鼓励。有利于好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