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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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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一章 混沌之术(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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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的成就,将完全取决于脑洞有多大。

    达到,规律是宇宙客观的,但技术是白歌主观的境地。

    混沌化有什么效果呢?

    第一,别人无法学习,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

    哪怕白歌将这个法术的咒语、施法方式统统教给别人,别人照葫芦画瓢地使用,却发现这是‘虚构的’,‘扯淡的’。

    仿佛网上写的绝世武功秘籍一般,不过是胡编乱造的,根本用不了。

    因为白歌如此使用它的这一刻,它是这样的,但白歌用完后,它就不是这样的了,所以就变成虚假的了。

    这就是混沌化的技能,它只在蓝白境用的这一刻是对的。

    当然,这也导致,白歌用完一次后,下一次若想用同样的法术,还得重新架构,再用上次用的逻辑去串联一遍。

    但无所谓,这都不是事。以脑洞铃铛的衍化,外加白歌的反应力,多这么一个步骤根本无伤大雅,其实还是瞬发,习惯就行。

    第二,混沌法术无解。

    除了信息设定的绝对特性,与白歌自己再编一次‘专杀’、‘破解’以外,混沌法术的效果,谁也找不出破解方法。

    根本没那个时间去研究,只要没有在施术的瞬间悟到怎么破解它,那么以后都没机会了,因为它的道理变了。

    当然,不能破解,但能免疫。

    莫名规律高于正常规律,所以任何有序的,亘古长存的规律,皆无法抵抗混沌法术效果。

    可同样的混沌体可以,比如阿撒托斯,比如犹格索托斯,这种完全由莫名规律物质构成的存在。

    它们生来就是混沌,掌握的能力是它们的权限,属于权限狗。

    而白歌混沌化的能力,是‘术’,终究是学来的混沌。

    除非白歌在莫名规则上的权限也达到绝对位阶,或者想办法打破对方的绝对位阶,让它们可以被蓝白境+1。

    前者白歌觉得它收遍所有旧日的权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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