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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晴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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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晴前传(71-81)(第28/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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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吗?那些都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的。

    诗晴,你不顾自己,也想想我吧,再说,就让领导操一晚上,也不损失什么。

    我回过头,死死盯着他,看到舞伴这个样子,这还是那个我曾经的偶像沈老师吗,我对他从小以来的崇拜好感瞬间消失了。

    我开始越来越感觉有点不认识他了,或者说我反而开始认清他了。

    可能是我以前很少认真理性的看过他吧。

    这件事碰到了我的底线,谁都不行,何况是已经令我失望的他。

    于是我冷冷的说:我就问你一句话,是你的名利和道理重要,还是我重要?他似乎也是急了,说:你怎么强词夺理呢,诗晴,当然是你最重要了,可是这是两码事,这根本就不矛盾呀。

    你说你有原则,你不是那天也让男朋友干完又让我干吗,那时的你又有什么原则了?别那么清高把自己看的多了不起。

    闭嘴,无耻!我大喊着打断了他的话。

    就这样我俩吵了起来,由于气愤,忘了吵些什么了,应该是很难听。

    他看始终说服不了我,后来竟然说:看来这次比赛我是找错人了。

    听他这么说,我反而清醒了,气得冷笑着说:说的好,说的太好了,你是找错人了,我是认错人了,彼此彼此。

    听好了,沈卓林,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明天比赛结束后,我们就到此为止,就当从没认识过。

    随后我就头也不回的开门出去了。

    这是我俩第一次因为价值观不同而发生的冲突,也是最后一次了。

    一直到彻底分手,我俩都坚持认为是对方的错。

    这种冲突是不可调和的,因此也是致命的。

    退一步讲,即使舞伴真的是为我好,我觉得也应该尊重我的意愿。

    因为我们都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往往忽略了,已所欲也不应该强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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