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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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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七十八章 商报(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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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小赔,不至于一场不慎就满盘皆输。一艘船连船资带货款最少十几万两,就算是巨富也沉不起一艘船,很多大士绅商家都是合股凑资买船造船,再凑钱办货。

    一艘海船出去,再带一船货回来,一进一出就是半船的银子可赚,一趟平安回来就能回本,第二趟开始就是暴利。

    投资两万银子,半年回本,下半年就能赚回两万。

    前提当然就是海船平安无事的回来,然而在和记出现之前,海上最险恶的还不是台风带来的风暴,而是层出不穷的海盗。

    海上的海船孤帆而行时反而是最安全的,一旦出现同伴,说是海商,其实商盗不分,前脚还能言笑不禁,转头就能反目成仇。

    要紧的就是两艘船上是不是都有足够的守备力量,如果力量相当反而能平安无事,如果力量不对等,多半就会发生一场海上厮杀。

    杀人越货,在海上太常见了,几乎每时每刻都会发生。

    特别是风平浪静,而又不得不经过的航道之上最为危险。

    在宋时,由于主要贸易和移民都是往南洋,在南沙群岛一带沉船着实多,那里风浪急,暗礁多,沉船在所难免。

    到了明末的对外贸易,以往日本和吕宋为多,这两地的航道相对要安全的多,叫海船损失的主要原因就是海上的群盗。

    和记出现之后,将群盗一扫而空,现在闽浙往吕宋和日本的航线无比安全,甚至往南洋各国也要安全许多。

    这使江南一带的造船业如井喷一样的发展着,甚至很多大官绅商人们是捧着银子到处去买船,然而造船之事急不得,一艘海船从搭建龙骨到竖起桅杆和搭上甲板,最少都需要经历一年半以上的时间。

    此前出海相对冒险,愿意行险一搏的多半是海商,士绅们最多投资一部份进去,赔或赚都无伤大雅。

    自和记收海事险之后,出海的风险不仅杜绝了最大的威胁,连风浪造成的损失和记也照赔不误。

    从概率学上来说,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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