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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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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妇女之友】(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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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丽的比喻,恰当贴切地表达出诗人心中理想的爱情观,给人以无限的遐想空间。更为难得的是,它所蕴含的妇女解放思想。妇女解放,并非一味的离经叛道,而是要有坚持和原则,有责任和义务……”

    这期《妇女》杂志发行时,周赫煊已经回到天津,对《致橡树》在南方妇女界引起的轰动暂不知情。

    此诗一经问世,便有《妇女时报》、《女子世界》、《中华妇女界》等多家女性杂志转载,被誉为中国最伟大、最进步的爱情诗。南方各地的新诗团体和文学社团,都对《致橡树》展开讨论研究。

    在随后的20多年里,“橡树”和“木棉”也有了新的寓意,诸多女作家给自己起的笔名中都带着“棉”字。

    由于周赫煊已经加入新月社,因此被视作新月派诗人。后来梁实秋评价道:《致橡树》一诗,力压新月爱情诗全篇,实为不可多得之杰作。

    与此同时,中西女塾的校务主任吕嘏纯,也在给《妇女时报》的投稿中,阐述了周赫煊提出“自尊、自强、自爱、自立”观点。

    《妇女时报》将其简称为“四自原则”,并将之定性为“新时代女子美德标准”,还把周赫煊赞为“妇女之友”、“民国奇男子”。

    如今南方的妇女解放运动愈演愈烈,“四自原则”得到各地妇女协会的一致认同,随着运动的开展而广泛传播。女性应当自尊、自强、自爱、自立,在潜移默化中,逐渐被民众所接受和支持。

    甚至连那些保守派,都对“四自原则”极为推崇。因为其中的“自爱”,跟那些提倡彻底解放的女权思想不同,更加符合传统的社会道德标准。

    一时间,人们似乎把周赫煊历史学家、演说家、作家、报人的身份都忘了,只记得他是个诗人和女权运动家。

    但不论如何,周赫煊“妇女之友”的头衔摘不掉。四年后,当上海《申报》评选“民国美男子”时,周赫煊虽然只能勉强挤进前五,但据调查问卷显示,超过60%的女性都把票投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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