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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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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大事(1)(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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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叫囚徒困境吗?”郑森笑道。

    “什么‘囚徒困境’?”李香君这时候已经把那些文件放好了,慢慢的走了过来。

    “有两个贼做贼的时候被差人抓到了,县官知道他们还干了些别的事情,却没有证据。又不想严刑逼供,若是两个人都不招供,便只有按现行的罪行,判他们一个徒一年杖六十了。于是县官将他们各自关在一间屋子里,分别告诉他们,若是他们两个,有一个招供了另一个没招供,那就把那个招供了的杖六十,把没招的充军三千里;如果两个人都招了,就都徒三年杖一百。嗯,你说这两个贼人会怎么做?”

    郑森并没有等李香君回答,便继续说道:“这两个贼都要担心,自己要是没招,对方却招了,那就惨了,所以虽然明知道两个人都不招比两个人都招了要好,但是对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来说,都是招了比不招好。所以,最后两个贼都会招供。嗯,你听说过李闯攻陷洛阳的事情了没有?就是最好的范例。”

    “怎么个最好的范例?”李香君问道。

    “洛阳城中的福王据说很有钱,后来李闯打过来了,就有人劝福王拿钱出来捐助军饷,军队有了钱,才打得过流寇。福王一开始并不肯给,因为他觉得,就算他出了钱,这钱先在当官的手里面克扣掉一笔,再到各路大帅手里再克扣一次,然后再到他们手下的部将那里再克扣一次,便是给的钱再多,也没有钱能落到当兵的手里。当兵的没拿到钱,自然也不会出力打,然后,该打不赢,还是打不赢。而且那些经手的官员军将,也断断没有不克扣的道理,因为你不克扣,别人也会克扣,反正最后,那些当兵的还是一文钱都拿不到手的。所以,还不如不给呢。”郑森冷笑着回答说。

    “这样说也太过分了吧?给了总比不给强吧?”李香君道。

    “然而还真的不如不给。”郑森苦笑着摇摇头,“后来流寇兵临城下,福王还是怕了,便给了犒军的银子,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还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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