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延庭选择躲在纽约statenisland,这里居住的人比较杂,有些人每天坐ferry去曼哈顿上班。布鲁克林区是美国纽约州纽约市五大区中人口最多的一区。位于美国东北部,纽约曼哈顿岛的东南边。
由于这里是黑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加之美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困难和种族主义的歧视,这里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被一些人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虽然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情况已有极大改观,但是这里仍然鱼龙混杂。
在这里可以看到各种肤色的人口,有流浪汉,有身着奇服怪装的白人,有裹着严严实实的犹太人,有扎着小辫子的黑人。
赵延庭读过美国历史,他知道,在纽约,他只有隐藏在这里才可能躲过美国警察的排查,这里的环境太过复杂,人口近三百万,鱼龙混杂,只有这样才可能更好的隐藏自已。
他还不想死,在经过最初的惊恐与绝望之后,他选择了苟且偷生,他已经后悔所做的一切,但是这个世界上最缺的就是后悔药,无处可买。
他的选择是对的,美国警方虽然也涉足这里,但是那些贫民窟,那些肮脏的地方,就算是美国警察也不愿涉足。
他躲的地方是贫民窟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赵延庭靠着身上的几百美元勉力的维持着,他晚上住在垃圾箱旁边,那里可以避风,睡在那里的还有一个黑人小孩子,开始的时候那个孩子还有些嫌弃他,怪他占了自己的位置。
但是赵延庭给了他两个面包,黑小子已经开始对他友善起来。通过攀谈,赵延庭知道黑人小孩子是个孤儿,一直在布鲁克林这里游荡。
他的友善得到了黑小子的友谊,他也因此顺利的躲过了警察对这里的一次盘查,他现在最放不下的就是天天,是他亲手把天天带到美国,他对自己的一生彻底的失望了,在杀死王倩后,赵延庭就知道,他这一生已经毁掉了。
是求生的本能让他勉力的活着,在布鲁克林这里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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