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延庭有一个本事,那就是,他的方向感出奇的好,他走过的路,走过的地方,没有记不住的,他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是跑业务,但凡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他都能准确无误的记住,这个本事让他如鱼得水。
他在抵达纽约后,科雷前来接他,路途上的每一个地点他都清楚的记得。他和天天最开始的时候被安排到唐人街的一个地方,他记得清清楚楚。
之后他被转移到郊区,被两个黑人控制在那里,如果不是他机警逃了出来,他可能已经被灭口了。
他知道安文卓与华天宇之间的恩怨,安家血案被各方媒体报道,他在国内也看到过,这次他受安文卓蛊惑把天天带到美国,安文卓的目地就是要把华天宇引来。
赵延庭并不知道华天宇是否来到美国,他不敢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在经过这几日的沉淀后,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把天天救出来,别无他想。
他要迪恩去那个地方,他把到美国后,最开始被羁押的那个位置清楚的告诉了迪恩,如果天天还被关押在那里,他无论如何都要过去,哪怕是拼了命也要把孩子救回来,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他没脸去见任何人,只希望救出孩子,让自己的良心能够稍安。他知道,自己此生没有任何希望了,甚至连父母都不可能再见一次,他在美国杀人,他这一生都完了。
他了解华天茵,如果他能救出孩子,华天茵会代他照顾父母,因为她是善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当初才利用了她的善良做出那么卑鄙的事情,一切都晚了。
迪恩临近傍晚的时候回来,黑小子很兴奋,他对赵延庭说道:“那个地方我去了,我假装走错了地方,里面没有什么人,也没有关押你的女儿。
但是我看到了霍格,我认得他,他也是一名黑人,过去我曾住在他家附近,他母亲对我很友好,霍格对我也不错,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他问我来这里做什么?我把他拉到一边,把你的事情说了。
他说,那个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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