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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二章 更改计划(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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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带徒弟的那种传承做法,一些比较有名的摄影师、灯光师也习惯与一些固定的搭档伙伴合作,所以一些部门的选择都是一整个人团队。

    由于之前说好电影中与电影美学有关的都交由林景良这位美术指导负责,所以那么服、化、道、灯光、摄影部门的工作人员选择上也需要听取林景良的意见。肖遥便干脆将这些候选的人员资料都交给了林景良,让行业经验更加丰富的林景良先挑,自己后面再从林景良中意的人选中做最后的选择。

    剧组中与美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交给林景良先选,演员方面则并没有这方面的顾虑。选角方面,肖遥已经委托给了一家选角工作室,他们也已经有了不少的备选,就等着肖遥敲定试镜的时间后通知那些候选的演员们来试镜了。选角是肖遥自己负责,林景良参不参与都可以,参与的话也可以提供意见,但是拍板的就是肖遥了。

    现在选角工作室那边给出的备选名单是他们已经筛选过的,肖遥看过资料后也基本满意。肖遥自己再进行试镜的话,并不打算再搞好几轮的试镜,如何感觉合适,一场试镜就定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选定角色的演员后要跟演员签约,所以肖遥便让公司的法务部门提前把合同文本先做出来,准备试镜时带着合同文本一起去。如果试镜时感觉合适,当场就可以谈条件签合同。

    不过当法务的人员将合同范本打印出来,肖遥看过之后却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

    虽然肖遥的影视公司名字叫年轻人,公司的几位股东也全是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但并不意味着公司里的员工的都是年轻的菜鸟新人。

    公司法务部门的负责人是一位行业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法务这边拟出的合同很细致,甚至比一些行业内普通的合同都要细致,避免了很多漏洞。但是肖遥仔细看过之后,还是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并不是合同的问题,而是肖遥自己的问题。一般给演员的合同,除了片酬外,拍摄期间的各项待遇也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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