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要死,只在水中站了一会,风云就不得不上岸来揉搓一会脚丫子,下了三次水,才赶了两只差不多大小的鲤鱼进去,还逮到一只巴掌大的螃蟹。
野生鱼很是凶猛,风云用力捏着鱼鳃,大腿仍被力量十足的鱼尾抽得啪啪作响,果然是生猛河鲜。
这次他吸取了教训,直接就地在溪水旁杀起鱼来,用燧石斧砸晕后,他用昨天剩下的木刺板剖开鱼腹,取出内脏。正往出揪着鱼肠鱼肚什么的,活跃无比的神经促使着鲤鱼突然从风云手中脱手而出,掉到地上跳了起来。
一手牵着鱼肠子,一边撅着屁股逮鱼,费了老鼻子劲儿,风云才把鲤鱼穿好在了树棍上。
洗洗干净后,风云举着鱼跑回火堆旁,等不及火堆变成木炭,他就直接把鱼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火苗舔舐着鱼身,滑嫩的鱼皮慢慢被烤得焦黄,散发出阵阵香气,风云不禁垂涎欲滴,已经快饿得发昏了。
如果这时候那只熊大还敢来捣乱,风云宁可死也要弄死它!不让人吃饭是最大的恶行!
不等鱼肉烤得熟透,风云就迫不及待的撕下一条鱼腹上的肉来,塞入嘴里大嚼起来。这一段的肉没有鱼刺,多是嫩肉和脂肪,最是香甜不过。
一口热食吃到嘴里,风云几乎要感动的哭了,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这一口吃食吗?
边烤边吃,很快把一条鱼吃得干干净净,风云又烧起树皮锅,把螃蟹丢了进去煮了起来。
腹中有了食物,风云身上总算暖和了些,用树枝挑着螃蟹翻个个儿,看着它慢慢变红,风云心情很不错。
人呐!是最容易满足也是最不容易满足的生物,吃了一条鱼,风云只开心了一会,就开始幻想要是能有瓶啤酒搭配该是多爽了。
好奇是人类发展的初心,而欲望则是动力。
吃饱喝足,风云没有歇着,又跑去溪边,把水坑扩大了些,赶了几条鱼进去,当做中午的午餐,他才放下心来。
连着两天没能睡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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