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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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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 以少胜多(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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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不是叛军往江中打,那就是由江中向岸上打,打的肯定也是贼兵!一股抑制不住的激动热流在人群中涌动发酵着!

    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句,“明军威武!明军万岁!”

    片刻之后,德化城墙之上便是千口同声,万口同声。

    ……

    郑来勇作为第一批登岸的掷弹兵队官,几乎冲在了最前面,而他身后则是本队的数十名掷弹劲卒。在这之前,郑来勇还有一个让他不愿提起的名字,郑四九。

    早在大同,他的发妻与奸细金大有勾搭成奸,使他一顿成为军中笑柄,甚至在那场大瘟疫中几乎便放弃了挺下去的信心。但他终究还是挺了过来,不但如此,此后在漠北一战,辽西一战中又屡屡立功,这才从一个人见人欺的辅兵一跃而成为三卫军中精锐之精锐的掷弹兵队官。

    后来到了京师,军中很多以排行为名的军官都改了名字,几名功勋出众的营官甚至还蒙皇帝金口赐名。郑四九艳羡不已,便求大将军也为他改个名字。

    李信虽然在前世好歹也是大学生,但那本科文凭下面的墨水拿到三百多年前的明朝与目不识丁几乎无异,想起个威武霸气的名字也不是随随便便张口就能有的。总不能像后世建国、建军、爱国的乱起一气吧?于是,在李信绞尽脑汁的苦思冥想之下,郑来勇这个乡土气息极为浓重的名字便新鲜热乎的出炉了。

    而郑四九也的的确确当得上来勇二字,自从他改名郑来勇,曾经那个被人带了绿帽子,还能眼睁睁看着奸夫与**安然离开的懦夫郑四九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取而代之的则是打起仗来不要命,每逢战阵必然冲在最前面的郑来勇!

    三卫军的掷弹兵之所以叫掷弹兵,那是他们每个人从军卒到军官都承担着掷弹的使命,每人腰间拴着五个七八斤沉的铁疙瘩开花雷,与敌军接战之前,一通开花雷砸下去,就能先将敌军的士气打掉一多半。

    这个时代的军队战斗效率极为低下,一支几万人的军队,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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