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笑刑大唐(风流大唐)续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唐朝科举与门荫制度及中国科举概述(第4/7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o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o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oo周年,在国内外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从中国的官制史上看,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巨大进步,也有人认为是一次深刻的革命。在中国历史上,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曾采用过各种方式,建立过各种官吏制度选拔其所需要的人才。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均为血缘世袭关系,难以得其优秀人才,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风”老百姓的儿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汉朝的“察举”和“征辟”制替代了世袭制,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位,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吏,这自然是一个进步。但仍是地方长官的意志和朝廷的意愿,人为因素很大。由于掌握选官大权的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朋比为奸,徇私舞弊,出现的严重问题是:“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出身底层的好人才还是不能被选拔上来。魏晋南北朝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由政府选派有声望的官员到州、郡任大小中正,品评一些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等第。各州大中正,各郡中正官将其所管辖的地区的人才品德和家世定位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以推荐给朝廷,任用官职。这在当时多少改变了州、郡地方长官随意左右,为所欲为,受贿营私的状况,到是选拔出了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进入仕途。但是,中正官到后来却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九品访人,唯问中正”,实际上已成为大地主、豪族势力控制选官的工具。家世、门第成为评定官品的唯一标准。从而出现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和“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局面,中小地主只能做些小官,平民百姓均被拒之官场之外。


-->>(第4/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