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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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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转回脸,我再次看向手里铜镜。平淡无奇的一张脸,只是因为奇异的发色和眸色,让这张脸显出几分诡异的艳丽来。

    知道自己不是混血儿,我心里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本来么。我这浅眼眶塌鼻梁的,生说我是混血,至少也得先把我自己骗过去不是?

    望着那双闪耀着幽深蓝色的眼瞳,我产生了一瞬间的恍神。

    又咂摸两口梨花白,我摇晃摇晃酒壶,还剩少半下,够喝到晚上饭的。

    这边的酒很好喝,跟我过去喝过的都不一样,甜甜的,很清洌的口感,后劲儿却都很足。

    不过似乎我的酒量还不错,一整天喝下来,也没啥影响。该发呆发呆,该思索思索,有时到门口蹲着踅摸美少年,或者逗逗邻家口齿不清的小娃娃,一点不影响我换着花样打发日子。

    这样的生活,在我醒来之后,已经过了整整四十二天。

    听说,明天我们老板就要从北边回来了。

    酒肆里上到整天摔算盘的白眼徐,下到每天嘬着牙花子盯着我喝酒的小二哥,这几天都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念叨一件事——养足精神,好好打扮,准备迎接大老板归家!

    第一个说这话的人,是后院酿酒的赫连大爷。老爷子捋着花白胡子,笑眯眯的塞给我二两银子,让我去隔壁街的脂粉铺子整点胭脂什么的回来涂涂。

    我把二两银子揣在怀里,特别诚恳的谢过他,转身去了隔壁街的萧记银庄。把那二两银子,连同我之前在床铺底下发现的五百两银票,一起存进银庄。

    把票根揣进怀里的瞬间,我感觉到一股暖流从脚底板直涌到天灵盖。我把这种感觉定义为幸福,而当我想起幸福这俩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瞬间浮起一个无比古怪的字符——h i g h

    我愣了愣神,嘴唇一动,咕哝出一个和“害”差不多的音节。顿时觉得实在晦气!

    原地跺了跺脚,我眯眼看了眼天边浮云,迈着无比轻快的步子,回酒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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