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拍胸脯给他保证什么,只是淡
淡的跟凌武说。
(你想不想,跟着我一起,把彭泽斯城建设得更好,想不想,打造
出一直比虎啸突击队还要出色的私兵!那种,让所有人提起,都会
佩服的军队?,
凌武的回答也很直接:(谁不想谁是傻子!”
他是一个来自北方苦寒之地的汉子,他出身贫穷,从小立志就是
闯出一番事业,给家乡的父老看看。他崇拜凌志,那是因为凌志把他,
从一个流氓,变成一个真正的军人。把虎啸突击队,从一支由垃圾和渣
滓组成的部队,变成了一支名震大6的强军!
虽然他们只有三千人马,但却拥齐让所有人都不敢小觑的强大实
力!
而且,能够做到虎啸突击队分队长,凌武也绝不是那种只冻武力
不长脑子的人,所以,他问道:“少爷的信心来自哪里?”
凌逍从戒指中拿出一把剑来。很普通的一把百炼精钢刷,虽然武
器店里,它的价格卖的很高,算得上是寻常的宝剑,但对于贵族来
说,使用这种剑,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厂如果不能弄到一把削轶如泥
的宝刷,那至少也要弄一把嵌满宝石的名贵剑。怎么能再这种寻常武者
的武器呢?
凌逍的戒指里面,却准备了很多这样的剑,拿出来之后,凌武才此
纳闷,然后凌逍忽然沉声说道:(看好了!”
说着身子昂然挺立,一套剑技干脆利落的从子中使出,虽是剑技,
却大开大阖,没用任何的灵力
五。
u伏,却也给人一种山岳崩塌的感觉。3
凌武只看一眼,就立刻喜欢上这套剑技,并且深深的为之着迷,
这套利楼,仿佛天生就是为军人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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