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面,曾经摆一副长板凳,上面坐着个吃汤包的小姑娘——她的影子将和你的形象重叠在一起。我努力模仿外公年轻时的动作,弯腰替你把失手掉下的餐具捡起来。
67.把母亲留在照片里,把照片镶嵌进镜框,安装在墙上。母亲,不需要去效外的墓地,我就时时可以看见你。有什么好吃的,多备一份。有什么好事情,首先想到告诉你。没瞧见电视柜也朝向你嘛,我特意摆放的,有什么好节目,你一览无余。昨天我熬夜了,今天睡得又晚了……除了不会眨眼,你啥都看得一清二楚。正如你心里想些什么,我也一清二楚。生与死是一道玻璃,一堵墙,因为挂着你的照片,这堵墙也变得透明。
68.母亲留下几件没舍得穿的新衣服。它们身上没留着母亲的气息,还留着商场的气息,只能勉强算作母亲的遗物。它们整整齐齐挂在橱柜里,一件挨一件,一挂多年。多年后依然是新衣服。母亲,你太节俭了,干嘛舍不得穿新衣服?我用辛苦挣来的钱替你买了名牌时装,难道只是为了给衣架穿的?当然,现在我眼中,那些磨破了领口、袖管或者绽线的旧衣服,似乎还带有你的体温,比这些没洗过一水的新衣服更值钱!
69.第一次出远门:去武汉上大学。母亲往我手心塞了几张十元钞票,作为第一个月的生活费。那时好像还没有百元大钞,几十块钱能买好多东西。可我还是省着花,慢慢地花,还没花完呢,第二个月的零花钱就寄过来了。那时没有电脑,汇款单上的姓名地址都是手写的,我至今记得母亲寄给我的第一张汇款单,上面有她工工整整的钢笔字体。她生怕写错了、寄错了,生怕我收不到,每个字都写得那么用劲。收款人:“武汉大学中文系85级王军”,汇款人:“南京农业大学农经系潘文珠”。我虽然已满十八岁,仍然要靠母亲的名字来哺育我的名字。整整四年后,我分配在北京工作,领到第一个月工资,赶紧跑到单位楼下的邮局,象征性地给母亲汇了一小笔钱,终于把汇款人与收款人的姓名颠倒过来。
7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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