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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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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为何投湖自杀?(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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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永生,而他们的人生岁月转瞬即逝。可见任何城市都要比一时主宰它的人伟大。”真正的老北京精神实际上是一种平民精神——虽然北京自古即是产生贵族、造就帝王将相的地方,但浮华的贵族文化是易朽的,只有百姓生活中归纳的朴素的真理才能达到不朽的境界。老舍的作品,正是努力为已逝的人们的梦想提供佐证,毫无疑问也为北京这座历史名城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固执地证明着一个时代以及那个时代里平凡而伟大的人们。这座城市的性格,就是这些人们性格的组合。再尊贵的城市史诗——从某个方面来说,都应验着所有市民性格的万花筒,以及彼此冲撞、融合的结果。老舍深谙此道,所以他从解剖市民性格着手,举重若轻地给北京城献下一首平民化的史诗、个性化的史诗……

    这自然与他的身世有关。老舍遗著《正红旗下》等于是一部没落的家族史与哀婉的自传,追述了八旗子弟在京城衰败、沉沦的过程。老舍于光绪二十四年出生在西城护国寺附近的小羊圈胡同——相当于贫民窟,“一个顶小顶小的胡同里……一个很不体面的小院。”他的家族属于满洲正红旗,其时已由入关时的特权阶级沦落为“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贫苦阶层。老舍出生时即是贫民之子,无缘再享受祖辈的荣耀。据老舍自述:“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根头簪。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煺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他的这番“忆苦思甜”生怕听众误以为天方夜谭,赶紧又强调:“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

    梁实秋听完是这样评价的:“老舍就是在这样的破落大杂院里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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