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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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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酒文化怎么产生的?(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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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派也不可一日无此君,柳永如痴人说梦般自问自答:“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至绿肥红瘦的女流李清照也有“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的慵倦时候。6游虽属豪放派,但一句“红酥手,黄滕酒”,刻骨铭心的温柔。我至今没弄懂黄滕酒是怎样一种品牌。潜意识里已将之视若爱情的商标,爱情的别称。源远流长,人世间有多少红男绿女被其醉倒过?

    葡萄美酒夜光杯,我几乎要怀疑没有酒便没有诗、没有文学了——这种设想肯定是偏颇的。但这种不成立的设想反过来也说明酒确实给文学增添了魅力,不是吗?酒持有任何社会阶层的通行证,对文人亦不例外。文人的酒瘾,既俗且雅,大俗而后大雅,这使其与平庸的酒徒区别开来。文人若烟酒不沾、清醒理智,那可能有洁癖了———激情才是文人精神中的火药、血液里的酒精。**有一半身份应该是诗人,他既谴责过“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也同样憧憬过月亮上不散的宴席:“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我对酒是有感情的。否则我干嘛要写这篇文章呢?在大风起兮的北京城里,喝二锅头,读圣贤书——构成我整个青春的忠实写照。红星牌二锅头,涨价前每瓶只值二块四毛钱,它就和老舍的校旱一样,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喝二锅头要选择地点,要在陈旧低矮的老式四合院里,才能品出沧桑的感觉;若是在高楼上、在灯火通明的星级饭店里喝,味道就变了,姿态也显得做作。

    我最向往的城市是西安。我梦见过西安,也去过西安。我去过西安,是在无数次梦见它之后。我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喝到了当地特产的稠酒:糯米酿制,色泽乳白,微甜,需装进铜壶在炉上温了喝,满屋喷香。据说汉唐时饮用的都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也就是说,李白喝的也是这种古老的酒。或者说得更玄妙点,这种酒正是李白写诗的助手。不断深化的联想使我激动起来。窗外的松涛如同一位仙风道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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