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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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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真的因为陈圆圆而失败?(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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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算起,前后仅月余。仅仅用了数十天,即一举完成了别人几辈子也做不了的事情——谁叫他是闯王呢?

    李闯王之成功,在于他知道自己要什么(说白了就是一顶皇冠),因而省去诸多繁文缛节,绕开敌人围追堵截的重兵,直奔主题,等于是跟皇帝本人单独决斗了。文弱的崇祯哪里是闯王的对手呢?我联想到图穷匕现的荆轲,曾经把措手不及的秦始皇追得绕着柱子跑了好几圈。可崇祯连绕着景山跑几圈的时间都没有,只好直接找一棵树吊死算了。李自成虽比孤胆英雄荆轲有众多的助手,但他本人堪称伟大的刺客,该出手时就出手——稳、准、狠,没给皇帝留下任何的余地。挥手之间,明史就改写了。

    这个头戴白色毡笠、身穿蓝布箭衣的不速之客,这个骑一匹乌驳马的闯入者,使京城的九门乃至诸多关隘(譬如长城)形同虚设。前门楼有悬灯示警、汇报敌情的效用:挂灯一盏,说明兵临城下;二盏,说明正在交战;三盏,说明即将失守。李自成围城仅三天即攻破广安门。崇祯正苦思冥想对策呢,一抬头,看见前门楼上三盏灯全挂出来了,知道全泡汤了。对于亡国之君来说,那夜空中的三盏灯简直像噩梦一样——他不敢怀疑自己是否数错了,只希望惊叫一声就能醒过来。据说他逃离深宫去后花园寻短见时,连鞋子(龙靴)都跑丢了。只穿着沾满泥水的袜子见上帝去了。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八日,已延续两百多年帝祚的大明王朝,算是遇见了“克星”。

    我称李自成为掠过北京上空的彗星,还在于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在紫禁城里仅仅做了四十二天皇帝(俗称“吃了四十二天饺子”),这变幻莫测的金銮殿就又“闹地震”了,将其给掀了下来。唉,屁股还没坐热呢#耗月十三日,已披上龙袍的李自成(称大顺皇帝)“御驾亲征”,围攻山海关,欲剿灭明朝的残兵败将。偏偏在一片石决战之时,吴三桂请来关外的清军帮忙,使李自成腹背受敌,兵败如山倒。只好于四月二十六日退回北京。四天后又忍痛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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