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仓啷啷”声音响起,却是自己的那些小弟手里的武器都落到了地上。
不是被吓得,而是被打落的。他们无一例外,都用左手紧握着右手的手腕。
如果是孤身一人,那么乐平倒是不介意跟这些小混混玩玩,装装逼什么的;不过现在他的职责是保镖,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就直接了当,简单粗暴了。
“听懂了,你们要打劫。”制住了这帮人之后,乐平很随意地回答道。说着话,把这个首领的枪摘了下来,塞到了裤兜里——布尔玛说这年头武器很值钱,所以他也就不客气了。
“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姐姐刚刚说的话,你听懂了吗?”
出乎乐平意料,在见识了自己的力量之后,这家伙居然还很硬气,“快放开!把枪还我,要不然等我大哥来了,有你们好看的。”
“哦?你还有大哥?”乐平愣了一下,转回头看向达伊思,“大姐,你打算怎么办?”
“嗯……”达伊思沉思了一下,道:“算了,别管他们了,我们进城去吧,如果他们的那个什么大哥过来,制服了便是。”
乐平点点头,手一甩,于是这个劫匪头子身不由己转了半圈,再然后身不由己地练了一遍“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而乐平踢开这家伙之后,也不再管这些劫匪,护送着达伊思进入了市区。
乐平在西都的亮相很震撼,至于达伊思……有特兰克斯一连两天陪同游览,那是能轻易得罪的吗?所以西都的人对两个人都很礼貌,没有那个不长眼的人会打两人的主意。
然而眼前这个城市的人显然不知道这些,也就不会照顾两个人的想法,在乐平制服那帮小混混这个消息传开之前,不长眼的人是真的不少。大约因为那支手枪的关系,两人在市区里没有碰到收“保护费”“过路费”之类的黑帮,不过那些个扒手……
一路去到市中心,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乐平被扒手撞了六回——倒是也有人冲着达伊思去的,不过都被乐平挡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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