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再次拨通玲玲的电话,她已经推开咖啡厅大门,扭动着腰身正向我们走来。这个混蛋,差点误了我的大事。
玲玲还真入戏,她挎着我的胳膊,妩媚地看着张先生,说:“你见多识广,我们在这方面还是学生,还希望能多多指教。”张先生直勾勾地看着玲玲,象被注射了一针兴奋剂,“我还是相对保守的,理论多与实践呀。”他又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张先生有过两次颇为满意的交换经历,一次与广州市某机关干部,四人在宾馆开房,另一次是和北京一个体老板,是带着漂亮的情人来的,也是在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他告诉我们,喜欢换妻的人多为中等偏高收入的家庭,对相貌、身高、文化素质等各方面都有一定要求,这样做主要为了追求新鲜刺激,比较安全,且不需付费。 让他多少有些不快的是有些人缺乏诚意,他多次在网上被涮。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见了十几对,但是双方都没有找到感觉半途而废,“不过,见面的过程也是快乐的。”他最后舔了一句。
“参加过多人的换妻游戏吗?”玲玲向张先生抛去一个媚眼,虔诚地问道。张先生把脑袋摇得如拨浪鼓:“我从不参加那些团体,一是人员太复杂,二是不安全。安全是最最重要的,因为在别人的眼中,我还是一个君子,虽然我所做的真的与道德无关,但是别人不会这么想。但我一个香港的朋友有一圈子,共有2o几对,平常之间不走动,而多选择周末行事,因为各自也有其他应酬,加上有时女人不方便,所以全体成员凑齐的机会也不多见,但每一次活动至少也有七八对夫妻参加。”
我显得有些担心的样子说:“这种游戏在国内还是有风险的,所以才一直没敢尝试。”然后,我将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国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可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还规定,旅馆业等经营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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