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你却要折腾。我都跟人家掌柜的说好了,你在这个小饭店干三年,三年之后,介绍你去回雁楼大堂跑腿。现在你说不干就不干了,我的老脸都丢尽了。”
老太太和崇九相处一个月,着实有点喜欢这个老实外表憨憨的,内心鬼精的小伙子。可是造化弄人,昨天赵家军队采购东西太多,三百多个人,装了一百多车,几乎把南城三年来的粮食搬了个精光。
听说前方打仗,粮食再多也不为过,可是这么东西,三百人还要负责押送,还要推车,人手短缺,于是张贴告示,招募农夫帮忙,崇九也去了,直接将大宅门口的磨盘轻轻松松的一只手举了起来,立马就被小队长征兆了。和普通的农夫拿钱办事不一样,崇九这小子,小队长看看他,有着一身蛮力,绝对是冲锋陷阵的好手,不进入军队实在是可惜了,在听说这小子,就是来当兵的,二话不说,直接将他划入自己的小队中。
晚上,崇九回到烧饼店,过了最后一晚。临走将发酵麦面的方法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没在意,她做了一辈子烧饼,什么秘方,烧饼就是烧饼,秘方无非就是面和火候。
至于崇九说的方法,一番好意,敷衍的收下了,崇九却千叮万嘱的告诉她,让她自己保守秘密,这可以作为她们一下以后的安身立命之本。
这个秘方,突然从脑海中浮现出来,再从哪里来的就是想不起来。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崇九知道,他不过是南城的一个过客,摩挲这手中的铁枪,坐在牛车上渐渐远去。
没有靠山,没有强横的武艺,崇九老老实实的从一个小兵,崇九的加入的赵家的后勤部队,采购粮食,运送粮食,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持粮道的畅通,三年,整整三年,平安不无比,没发生一次失误,都准时的将粮食送到地方。
这时候,崇九偶尔会回忆其南城的一切,更多的时间队长不奔波,他现在感觉很幸福,没有打仗,每天都能吃饱饭,队长前几天h还给他换了一匹马。
这次任务结束后,队长说要请大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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