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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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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同名的沈欢(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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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自己最喜欢的文学、历史改上了金融系。

    而后世的当时,拜金主义在校园逐渐刮起,虽然沈欢的学校是名牌大学,但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学校学风渐渐有堕落的趋势,男生打游戏,喝酒,赌钱,女生浓妆艳抹,傍大款。

    对此,沈欢无力改变,又不想随波逐流,便偷偷的背着自己的舅舅,弃笔投戎到了西南边陲做了一名戍边战士。

    一晃三年,沈欢因为在部队表现优异,被选入西南军缉毒特种部队,常年活跃在西南国境线上。

    就在他醒来之前,他正带着二十几个战友端掉了一个藏在深山里的毒枭窝点,本来已经歼灭了全部毒贩,正准备清理战场的时候,不想一个垂死的毒贩用生命里的最后一口气把一颗手雷投在了沈欢脚下。

    然后。

    然后沈欢就躺在了这里。

    这些说起来一点都不复杂,但此时的沈欢心里却乱得无以复加。

    本来穿越这种屁话,作为一名军人见过了太多的生死的沈欢是一万个不相信的,但此时却活生生的发生在了他自己身上,他在抓狂之余急忙摸了摸周身,嗯,不错,这个身体还比较健全,手脚也能动。

    在放心之余他突然摸到床里边身体侧居然有一把冰冷的手枪。

    说起手枪,那还是他在牺牲前击毙的一个毒贩头目身上缴获的,当时他还仔细看了一下,是一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弹夹中剩下十发子弹,毒贩头目身上还有一个十五发的满弹弹夹。

    作为军人,他当然知道这把手枪是个好东西,于是便顺手理了过来,没想到现在居然也随着自己穿越了过来。

    他知道后世的穿越小说中常有诸如魂穿,肉身穿,群穿,来回穿,可现在自己不仅有了别人的部分意识,居然还带了一把枪,这又算什么穿法?

    但此时的他非常明白手枪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是见不得光的,必须得在一个恰当的时候编造一个圆满的谎言才能敷衍过去,否则真的很不好解释,当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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