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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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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上(第9/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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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了宽阔的胸襟。因此,当耿定理在世之日,总是能够用他特有的方式调解他长兄和李贽之间的冲突。

    在思想史上,长兄耿定向最易为历史学家所误解。他的朋友和论敌李贽,把他说成一个伪君子;而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也指出他思想上前后不符。然则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位哲学家同样是在竭力地探求一种既有形而上的根据,又能融合于日常生活的真理。他接受佛家和道家的哲理,认为至善至美属于虚无,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任何信条如果不能在愚夫愚妇面前宣讲明白,则不成其为信条。经过多方考虑,他提出,人的理智有深有浅,有粗有细,有的集中,有的分散;在社会生活中,政治与农业不同,农业又与商业不同。基于这样的分析,他已经开始指出了伦理道德的理,应当与物理、地理的理有所区别,因此施政的标准也应当与哲学思想有所区别。这种理论,为当时持一元论的宇宙观者所不能接受。他和李贽的冲突也无可避免、因为两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理论体现于行动之中。于是李贽指斥耿定向为不诚实,言行不一;耿定向则指斥李贽以立异为标榜,立异的目的还是立异,所谓放浪形骸,无非是为了博取超凡脱俗的美名。

    耿定理在1584年去世。同年耿定向被召回北京任左佥都御史。他在信里提出李贽迷误耿氏子弟,这种指责促使李贽迁居麻城。多年以后,他还认为这是耿定向有意识地给他以个人侮辱。

    李贽好强喜辩,不肯在言辞上为人所屈,在做官的时候也经常与上司对抗。和耿定向闹翻之后,他更为重视自己的独立不羁。按本朝的习惯,退休的官员被称为“乡官”,也就是意味着他仍然具有官员的身分,要受地方官的节制。地方官可以邀请他协助处理有关的事务,也可以邀请他参与重要的典礼。这种权利和义务,在别人或许会引以为荣,而在李贽则是精神上的压力。他说:“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来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3梯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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