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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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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天子脚下买酒喝(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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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然不同的气象。

    西岭的清白城显得混乱而嘈杂,令人心神不宁。

    蜀山地界的安乐城又有些冷清,远远比不上这里繁华。

    宁奕看到头顶有迷路的烈麝,从皇城的一角飞了过来,低空掠行,身子砸破了两三盏灯笼,摇摇欲坠,停在城墙上,目光还依依不舍望着某个方向,然后升空,火红的影子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雪气当中。

    他笑了笑,心想天都繁华到了这种地步,竟然烈麝都不愿意离开?

    就这么逛了一个下午,领略了皇城的繁华。

    天色渐晚,宁奕随手丢掉喝空的酒壶,对着双手哈了口气,低头弯腰,掀开厚厚棉布,钻进一个热气迎面的馆子当中。

    天都里多的就是这种苍蝇馆子,老板的手艺大多不赖,这种馆子比起酒楼,价格便宜,味道不错,物美价廉,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排场不够,人流嘈杂。

    能在天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小馆子,大多是祖上就住在皇城的小户,房子卖了到大隋境内任何一处城池,都能绰绰有余的当个土地主,闲着掌勺做饭,或者当一个甩手掌柜,开家馆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天都的地价越来越贵,傻子才会卖了门面。

    宁奕点了一碟油炸花生米,还有一碗天都特供的烧酒,老板端酒上来的时候特地介绍了一下来历,天都的烧酒,取糯米或粳米或大麦蒸熟,麯酿瓮中七日,以甑蒸取。

    其清如水,味极浓烈。

    宁奕轻轻啜了一口,他的酒量不错,西岭大雪天,经常喝酒暖身子,但听说天都的这种烧酒味道很烈,所以喝得小心翼翼。

    这一口烧酒入了肚子,小腹火辣辣的烧了起来,宁奕挑了挑眉的功夫,这股火热很快蔓延到了全身,倒是不觉得如何醉人,浑身轻飘飘,通体舒畅。

    “好酒。”

    宁奕看着这碗烧酒,轻轻赞叹一声。

    又点了一个牛肉锅子,老板端上来一口吊锅,牛角质地的锅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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